临泉李文龙律师主页
临泉李文龙律师临泉李文龙律师
136-9558-1549
留言咨询
临泉李文龙律师亲办案例
盗窃罪扒窃要求数额吗
来源:临泉李文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量:7

  一、盗窃罪扒窃要求数额吗

  盗窃罪扒窃要求数额。

  扒窃按照盗窃罪定罪,对扒窃数额是有限制的,一般扒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以盗窃罪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盗窃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扒窃

  三、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持有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之动产。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尚未持有他人财物。即侵占罪的对象是“自己持有的他人之物”,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持有的他人之物”。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财物时,被占有的财物已在行为人持有和控制之下,行为人只要采取欺骗、抵赖等手段使持有变为非法占有。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在非法取得财物之前,财物并不在自己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才能实现非法占有。构成侵占罪,除数额较大外,还要求具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一情节;而盗窃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盗窃,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也可构成犯罪。即使在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又退还他人的,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3.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

以上内容由临泉李文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临泉李文龙律师咨询。
临泉李文龙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77好评数7
临泉县光明南路四化路口即百盛对面路东五楼
136-9558-154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临泉李文龙
  • 执业律所:
    安徽文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412*********50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安徽-阜阳
  • 咨询电话:
    136-9558-1549
  • 地  址:
    临泉县光明南路四化路口即百盛对面路东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