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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遗弃武器装备罪的裁量标准是多少
来源:临泉李文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量:8

  一、法院对遗弃武器装备罪的裁量标准是多少

  法院对遗弃武器装备罪的裁量标准规定如下: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百四十条,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遗弃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遗弃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等人员;

  2.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三、遗弃武器装备罪与破坏武器装备罪的区别是什么

  遗弃武器装备罪与破坏武器装备罪的区别是:

  1.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表现为消极地将武器装备丢弃不管,而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表现为采取各种方法,积极地将武器装备毁坏;

  2.遗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是军人,而破坏武器装备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军人,也可以是非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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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泉李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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