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盗窃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找法网提醒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罪立案的流程如下:
1.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予决定,告知报案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盗窃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