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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刑事拘留通知后,家属能做什么?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4-04-20 10:49  浏览量:24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后,家属能做什么?

一、委托律师会见
一般来说,律师会见会提供以下服务:
1.了解案件情况,询问相关事实以及笔录情况。
2.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解答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疑惑。
3.传达家属的关心,让犯罪嫌疑人安心。
4.传达犯罪嫌疑人的诉求,例如充值生活费,提供无罪/罪轻的证据线索等。
5.向家属分析案件情况,在家属的委托下搜集证据,与办案机关沟通,申请取保候审。即申请解除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暂时把人从看守所释放出来。

在实践中,刑事拘留的前37天往往是黄金时间,因为这段时间一般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逮捕,如果律师介入后,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说服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恢复人身自由了,也为后续的不起诉奠定良好的基础。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了,那么后面想再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就会更加困难。特别是如果 终判决缓刑,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已经被羁押半年以上,即使判处缓刑也已白白遭罪半年,这就太亏了。

二、根据案件需要聘请辩护律师
在侦查阶段会见时,一方面需要从嫌疑人角度来了解案件事实,另一方面还需要清楚侦查人员都问了哪些问题,以及嫌疑人是如何回答的。因为侦查阶段,律师还不能看到案卷材料,所以需要从嫌疑人那里获知案件情况,需要从侦查人员的提问方式中推断案件的可能进展。
在掌握这些情况之后,律师在与公安承办警官及批捕检察官沟通的时候,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变更罪名意见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时候,才能做到准确把握问题的关键。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已经拿到了全部案卷材料。律师研究案卷材料之后需要前往看守所与嫌疑人核对证据材料,并将辩护思路告知嫌疑人。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也是很关键的,但与会见嫌疑人是不同的辩护方向,这部分我在后面阶段再详细论述。

对于一些简单的,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律师会就认罪认罚事项与其进行沟通。当然,律师也会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认罪认罚的事项,争取较轻的量刑建议,对某些案件争取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后在律师的见证下,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法院审判阶段,律师需要在开庭之前告知嫌疑人庭审注意事项,告知庭审准备的发问提纲及辩护意见。
律师辩护一般分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罪轻辩护又包括罪名辩护和量刑辩护。
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家属认为自己是冤枉的,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有犯罪事实,那么律师可以为其做无罪辩护,尽管实践中很难,但律师也会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尽全力争取。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律师认为罪名不准确,将为其全阶段提供罪名辩护。在公检法三阶段办案过程中,都会出具相关文书说明其对案件的定性,例如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以及法院审理阶段的《刑事判决书》。一般来说,除非确有明显错误,否则后续机关可能受先入为主的影响,一般不会更改罪名。因此,罪名辩护是越早越好,特别是在侦查阶段,因为这将影响侦查方向,从而对证据产生影响。
即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辩护律师也可以通过阅卷、调查取证来为犯罪嫌疑人争取认定自首、从犯、如实陈述、认罪认罚、立功、退赔退赃、被害人谅解、主观恶性、前科记录、涉案数额/次数/人数/对象/年龄/家境等量刑情节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进行全面辩护,尽全力为犯罪嫌疑人争取 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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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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