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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会取消取保候审并予收监执行?
来源:周清智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量:341

1.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或者有其他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执行机关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2. 案件情况变化:如新的证据出现,使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逃避刑罚,或者有串供、毁灭、伪造证据等行为,也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被取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相关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取保候审期间权利受限吗?

在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确保其在案件审理期间能够随传随到。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某些自由确实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他们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首先,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改变联系方式、不得干扰证人等。这些限制是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其次,尽管有上述限制,但他们的人身自由权、辩护权、申诉权等基本权利依然得到保障。他们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对指控提出异议,也有权申请变更或解除取保候审。

最后,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有罪,只是暂时不羁押,其最终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法院判决来确定。

相关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 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取保候审期间的权利受限是有的,但这些限制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且不能侵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取保候审的取消是基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需要。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案件情况发生变化,司法机关有权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如收监执行。这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既要保障人权,也要确保司法权威和公共安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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