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萍律师
崔萍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专职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

专业领域: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继承 征地拆迁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5-6412-3557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上海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崔萍律师 > 律师文集

遗产管理人所需承担的职责包括哪些

作者:崔萍  更新时间 : 2024-04-19  浏览量:41

导读:

遗产管理人所需承担的职责包括制作遗产清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等。遗产管理人侵占遗产起诉状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一、

遗产管理人所需承担的职责包括哪些

  遗产管理人所需承担的职责包括:

  1.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

遗产管理人侵占遗产怎么写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

遗产管理人侵占遗产怎么办

  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可以起诉要求其予以返还,也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遗产保管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以上内容由崔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崔萍律师咨询。

崔萍律师 专职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

专业领域: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继承 征地拆迁

手  机:135-6412-3557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