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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来源:罗小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量:25

  一、诉讼离婚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对方转移财产如下处理:在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在当事人没有起诉前就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起诉时,发现另一方有转移、变卖财产、毁损等迹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后,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财产、毁损。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的财产的,应当自发现之次日起的三年内要求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效过后,便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

诉讼离婚对方转移财产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应写明如下: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财产分割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财产分割的证据和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以上内容由罗小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罗小静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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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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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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