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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是怎么构成的标准
来源:王晓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量:30

  一、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是怎么构成的标准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是如下构成的标准:

  1.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3.客观要件

  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如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适用缓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缓刑。

  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如果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具体是否适用缓刑,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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