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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量刑情节有哪些情形

作者:唐宁  更新时间 : 2024-04-18  浏览量:26

  一、自首的量刑情节有哪些情形

  自首的量刑情节有: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坦白和自首的区别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坦白和自首的区别是:

  1.量刑标准不同。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法院必须给予被告人的,量刑幅度也是法定的;而酌情量刑情节理论上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其决定权即自由裁量权在审判机关。

  2.减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自首量刑情节

  三、如何区分自首和立功

  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区分自首和立功:

  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犯罪事实的,成立自首;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的,则是立功;

  2.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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