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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
来源:伍志锐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量:20

  一、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

  自诉案件能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

  二、自诉案件调解后可以公诉吗

  自诉案件调解后不可以提起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自诉案件调解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找法网提醒您,被告人被羁押的一般两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的可以再申请延长。未被羁押的,六个月内审结。

以上内容由伍志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伍志锐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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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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