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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判刑后债务还用还吗
来源:王冰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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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犯罪判刑后债务还用还吗

  经济犯罪判刑后债务还用还的。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经济案件的种类

  1.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2.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

  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判刑

  三、经济犯罪的特点

  找法网提醒您,经济犯罪的特征有:

  1.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经济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而产生的 一种犯罪形态,商品经济越来越发展,经济犯罪也随之越来越复杂;

  2.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

  3.经济犯罪具有可变性;

  4.经济犯罪具有贪婪性,这是由经济犯罪的牟利性决定的。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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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冰
  • 执业律所:
    上海市华荣(广州) 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19941020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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