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健伟律师
石健伟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0-1606-9230

接听时间:09:00:00-24: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广州律师 > 天河区律师 > 石健伟律师 > 律师文集

生产假药罪构成要件包括

作者:石健伟  更新时间 : 2024-04-18  浏览量:6

  一、生产假药罪构成要件包括

  生产假药罪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构成生产假药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如果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此罪的量刑范围幅度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导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假药罪构成

  三、生产假药罪和生产劣药罪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为: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就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构成犯罪。

以上内容由石健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石健伟律师咨询。

石健伟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

手  机:130-1606-923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9:00:00-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