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海口律师>龙华区律师>陈娴律师 > 律师文集

违反借贷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作者:陈娴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4-16 15:17 浏览量:369

  一、违反借贷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违反借贷合同违约金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没有约定的,不计算违约金,但借款人要赔偿贷款人的损失或者支付逾期利息。不得超过法律的利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贷合同讼诉流程

  1.债权人准备好能够证实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2.书写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3.人民法院核实情况予以立案后,会发出受理通知

  4.人民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质证和组织双方答辩;

  6.宣布判决结果;

  7.判决生效、执行。

违反借贷合同违约金

  三、哪些借贷合同是不合法的

  找法网提醒您,不合法的借贷合同包括:当事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合同;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合同;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等。

在线咨询陈娴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0

  • 好评:20

咨询电话:1390756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