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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宅基地拆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4-04-15 17:29  浏览量:45

上海宅基地拆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

在上海,宅基地拆迁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时,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考虑因素:

  1. 产权归属

    • 确定被拆迁宅基地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关键。如果房屋是在婚前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若是婚后购置或继承、赠与且没有明确赠与给单方子女,则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姻存续期间的变动

    • 婚姻期间对房屋进行新建、扩建、装修等增值部分,即便宅基地使用权非夫妻共有,增值部分仍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 安置对象与补偿款归属

    • 拆迁补偿方案通常会考虑被安置人的情况,如夫妻双方是否均为安置对象。如果离婚后,补偿款已经发放,需区分哪些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哪些部分可能归属于个人。

  4. 父母出资或赠与

    • 若原房屋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婚后拆迁,若能证明父母明确赠与给单方子女,则拆迁补偿可能归该子女所有。若不能证明明确赠与或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可能需要按共同财产处理。

  5. 地方政策因素

    • 拆迁补偿有时会参考户籍在册人员、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尤其是当补偿标准包含按人头计算的补贴或者按户分配的安置面积时,这部分利益的分割会更加复杂。

  6. 离婚协议约定

    • 若离婚协议中有对拆迁利益的明确约定,应当尊重双方的协议内容,除非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显失公平。

  7. 法院判决

    • 若双方就拆迁利益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上述因素并结合其他有关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离婚前后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全面了解各自权益,妥善处理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同时,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调整,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具体分割方案的设计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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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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