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律师亲办案例
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来源:张欣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量:7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有如下:

  1.劳动者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二、劳动合同解除员工怎样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如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怎么样解除劳动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员工依法向公司辞职;在公司有拖欠工资等行为时,员工依法单方面解约;或者公司依法裁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由张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欣律师咨询。
张欣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11135好评数100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qq417321402
181-5562-3735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欣
  • 执业律所: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18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安徽-安庆
  • 咨询电话:
    181-5562-3735
  • 地  址:
    qq41732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