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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处罚是怎样的
来源:邬凯盛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量:24

  一、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立案标准

  国有博物馆、图书馆违反规定,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私自出售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找法网提醒您,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经过批准,如果经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就是合法行为;反之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三、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构成

  1.罪体

  主体,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主体是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因此,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

  行为,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行为是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

  客体,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和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这里的文物藏品,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包括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

  2.罪责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以上内容由邬凯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邬凯盛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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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邬凯盛
  • 执业律所:
    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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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20211034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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