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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底能取保候审吗
来源:朱诗涨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量:12

  一、有案底能取保候审吗

  有案底能取保候审,有案底的人属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证据不全怎么办

  取保候审证据不全的处理是公安还可以补充侦查补足证据,否则就要释放嫌疑人。找法网提醒您,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能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标准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标准如下:

  1.保证金的起点为1000元。

  2.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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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诗涨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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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朱诗涨
  • 执业律所:
    浙江浙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320011043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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