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子加名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作者:郑桃林离婚律师 更新时间 : 2024-04-15 浏览量:20
一、婚前的房子加名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方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对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但要补偿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部分。法律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十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是属于婚前财产的呢
以下属于婚前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