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佳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定性职务侵占罪
来源:吴佳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量:386

  一、如何定性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定性如下:

  1.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作为条作。找法网提醒,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

  二、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有: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2.客观表现不同。

  3.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职务侵占罪

  三、职务侵占怎么报案

  职务侵占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在进行员工职务侵占罪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由吴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佳律师咨询。
吴佳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过13407好评数25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830室
138-1643-060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佳
  • 执业律所:
    上海捷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63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上海-上海
  • 咨询电话:
    138-1643-0606
  • 地  址:
    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8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