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格律师
孙先格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81-4859-7797

接听时间:08:00:00-22: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深圳律师 > 律师 > 孙先格律师 > 律师文集

取保候审是不是不可以出省

作者:孙先格  更新时间 : 2024-04-11  浏览量:15

  一、取保候审是不是不可以出省

  取保候审是可以出省的,但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取保候审不可以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标准

  1.保证金的起点为1000元。

  2.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找法网提醒您,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以上内容由孙先格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孙先格律师咨询。

孙先格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手  机:181-4859-7797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2:00:00)

业务领域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