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潮永律师
蓝潮永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福建

专业领域: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行政纠纷 征地拆迁 公司企业 继承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89-0695-6018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漳州律师 > 龙文区律师 > 蓝潮永律师 > 律师文集

合同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

作者:蓝潮永  更新时间 : 2024-04-11  浏览量:20

  一、合同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

  合同借款违约金上限的计算是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同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违约金应该怎么写

  1.写明当事人双方的信息;

  2.双方的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

  3.违约之后的赔偿以及赔偿支付的方式;

  4.注明双方当事人签字、合同订立的时间即可。

合同借款违约金上限

  三、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定金与违约金不可以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根据这一规定,定金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种担保形式,又可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以上内容由蓝潮永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蓝潮永律师咨询。

蓝潮永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福建

专业领域: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行政纠纷 征地拆迁 公司企业 继承

手  机:189-0695-6018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