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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作者:杨昊  更新时间 : 2024-04-10  浏览量:32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分红权、优先购买权、选举权、表决权以及对于股份的处分权等。义务有: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义务;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有哪几种形式

  有下列形式:

  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3.工业产权出资。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

  4.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找法网提醒您,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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