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沙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4-10 11:06 浏览量:27
女方的嫁妆钱离婚是否要分割要看该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彩礼和嫁妆钱当然是可以拿来买房的。因为按照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和嫁妆就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的标的物,一旦收下彩礼和嫁妆,也就是说合同成立生效执行了,彩礼和嫁妆就是一方所有了,当然可以拿来买房了。这是根据我国的法律可以得出的结论。
离婚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不过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找法网提醒,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还会考虑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的长短,来综合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婚前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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