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媛律师
王思媛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59-4118-0602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大连律师 > 沙河口区律师 > 王思媛律师 > 律师文集

逮捕以后能取保候审吗

作者:王思媛  更新时间 : 2024-04-09  浏览量:20

  一、逮捕以后能取保候审吗

  逮捕以后,符合条件的,能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申请书需要写明如下内容:

  1.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2.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3.写明申请事由。

  4.写明事实和理由。

  5.写明申请时间。

逮捕以后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标准

  1.保证金的起点为1000元。

  2.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以上内容由王思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思媛律师咨询。

王思媛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手  机:159-4118-0602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