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购房返现,没想到房子买了,佣金却被中介私吞。那么购房人能否要求中介按约返还佣金?
以下案例参考
一、案情简介
2021年,A某计划购买一套房屋,于是在一家房产公司登记了客户信息,很快A某接到了某中介公司房产经纪人B某的电话。电话中B某向其介绍了“购房佣金”,承诺房屋成交后可返现1万元,两人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6月,A某从房产公司认购了一套房屋,支付定金10万元。同年7月,双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期购房款。随后,A某要求B某按约定返还佣金,但B某却拒不返还。多次催讨无果后,A某将其告上法院。
二、争议焦点
对原告A某是否符合房产公司规定的结佣条件,被告B某是否取得佣金,应否予以返还佣金。
三、裁判要点
经查,2022年7月29日,被告B某向所属中介公司开具免责协议载明:现本人已收到佣金提成及客户返现金1万元。此单还余25%税前7500元未结算,在余下25%结算之前如果经纪人未提供证明返现给客户1万元现金,公司有权将之前返现利润截留下来……
法院调取涉案房屋的成交佣金结算明细、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查明中介公司已与房产公司结算剩余25%佣金并已收到款项。
法院认为,依据查明的事实,中介公司已与房产公司结算佣金并已收到款项,足以表明A某的认购、付款均符合房产公司规定的结佣条件。现A某完成房屋交易已逾两年,被告B某早已从中介公司领取了客户返现金额1万元,故判决被告B某向原告A某支付返佣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