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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罗春苗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17

  一、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是: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法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期限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二年,按相关法律规定,公正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

  三、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要提交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

  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

  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指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由罗春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罗春苗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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