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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挪用公款财物
来源:沈磊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16

  一、怎么证明挪用公款财物

  证明挪用公款财物的情形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谁

  找法网提醒您: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公款财物

  三、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

  挪用公款后潜逃可以转化为贪污罪。

  找法网提醒你,法律上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按贪污罪处罚。

  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去控制,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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