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顺位的确定是依照法定继承,继承顺序按照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按照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优先。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继承手续流程如下:
1.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房屋继承手续流程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