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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来源:卢献亭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28

  一、法院还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法院是能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办理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结案会通知吗

  取保候审结案会通知。找法网提醒您,对于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所以,取保候审结案后是一定有通知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以上内容由卢献亭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卢献亭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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