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珠海律师>香洲区律师>侯星律师 > 律师文集

判缓刑结束后再犯罪算累犯吗

作者:侯星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4-08 14:24 浏览量:571

  一、判缓刑结束后再犯罪算累犯吗

  判缓刑结束后再犯罪不算累犯。构成累犯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以及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判决缓刑是当庭释放吗

  找法网提醒您,判决缓刑不是当庭释放,因为当庭释放只适用于无罪的人,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判缓刑结束后

  三、管制和缓刑的界限

  1.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

  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在线咨询侯星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396

  • 好评:15

咨询电话:13726205943
找法网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