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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立案标准
来源:陈芝彬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量:30

  一、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立案标准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立案如下: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战时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的;长时间或者多次实施扰乱行为的;使用暴力或者采取其他恶劣手段的;纠集人数多、规模大的等,这些情形下应当立案。

  二、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军事设施的保密制度,也侵犯了军事管理区的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正常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属必要共犯,能构成本罪主体的只能是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军事管理区,仍然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对其所造成的危害国防利益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三、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怎么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内容由陈芝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芝彬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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