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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撤销怎么办
来源:周宏祥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量:21

  一、取保候审撤销怎么办

  取保候审撤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撤销、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2.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具体办理撤销、解除手续。

  3.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人的手机会被监听吗

  取保候审的人手机一般不会被监听。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适用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撤销

  三、取保候审有什么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内容由周宏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宏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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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周宏祥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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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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