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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什么时候给

作者:秦宇  更新时间 : 2024-04-03  浏览量:51

  一、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什么时候给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一般是申请登记后的一个月内会给,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属特殊原因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时限。我国一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以及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和遇到开发企业集中办证较多,赶上二手房交易过户高潮,有时出现了服务窗口业务量大增、人手有限,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已同意将预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时限适度延长。

  二、房屋他项权证的内容

  房屋他项权证的内容如下:

  1.房屋他项权证号

  2.房屋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3.房屋所有权证号

  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4.房屋坐落

  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5.他项权利种类

  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6.债权数额

房屋他项权利证

  三、房屋他项权证有哪几种

  房屋他项权证有地役权证和抵押权证两种。抵押权证是财产所有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其财产抵押给银行或其他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由登记机构出具抵押权人享有抵押财产抵押权的证明。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找法网提醒,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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