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君律师亲办案例
诉讼期间已经转移的财产是否有效?
来源:苏建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量:1632

律师解答

如果是正常交易,合理价格转让,不属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转移行为,是有效的。如果转移时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是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确认无效,如果是正常价格出售,要看第三人是否知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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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苏建君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22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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