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统河律师主页
杨统河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留言咨询
杨统河律师亲办案例
公诉后可以取保吗
来源:杨统河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量:21

  一、公诉后可以取保吗

  公诉后是可以取保的,只要是符合可取保候审条件的则可以取保候审。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公诉案件的提起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

  (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后取保

  三、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以上内容由杨统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统河律师咨询。
杨统河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686好评数17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济南市槐荫区高铁西站绿地中央广场C3地块A座23层(日照路临沂路西南角)
135-7378-7148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统河
  • 执业律所: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36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5-7378-7148
  • 地  址:
    济南市槐荫区高铁西站绿地中央广场C3地块A座23层(日照路临沂路西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