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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会构成累犯吗
来源:吴国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量:42

  一、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会构成累犯吗

  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

  罪犯在缓刑期满后一般是认为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这与成功的假释结果不同。此时,由于已经代表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了,因此即使在五年之内再实施故意犯罪的,也不会构成累犯。但如果是假释的话,那么就会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的规定

  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考验期内犯罪

  三、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如何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的确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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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吴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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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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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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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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