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在结婚之初,双方并未做出个人婚前财产将成为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的明确约定,那么当面临离婚诉讼时,这种婚前财产将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处理,而是完全属于婚前财产的拥有者所有。
如果在婚前做出了相应的约定,比如婚前财产将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当面临离婚时,两方可以再次进行协商以确定如何公平地分割这些财产;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寻求法庭的帮助,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遵循照顾子女、照顾女性以及保障无过错方权益的基本原则,作出最终裁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