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显娣律师
季显娣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专业领域: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交通事故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93-5593-4069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合肥律师 > 包河区律师 > 季显娣律师 > 律师文集

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

作者:季显娣  更新时间 : 2024-03-28  浏览量:12

基本原则:父母协商确定,无法确定时,由法院确认。

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所考量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适当的教育需求及基本的医疗需求等。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主要指在父母的收入范围内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承受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指子女长期生活居住地普通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可以参照本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指标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规定属于建议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机械按照父母一方月总收入20%-30%来确定抚养费。


以上内容由季显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季显娣律师咨询。

季显娣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专业领域: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 交通事故

手  机:193-5593-4069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