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名初中生,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
答: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经查实,本案中三名初中生犯案是均为13周岁,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如何?
答:(1)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三条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应当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3、三名初中生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8条第二款: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具体到本案,可能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生前长期被校园霸凌,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答:《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可以看学校是否做到:
(1)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校园霸凌事件发生之前),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相应安全教育的义务;
(2)在校园霸凌事件发生时,学校应当及时发现并制止。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具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危险活动的义务;课间休息时间是霸凌事件高发时段,学校应增强学校的监控及安保措施,在学生在校期间安排相关安保人员轮班关注校园各处监控,并派出相关人员对学生活动进行定期巡查和秩序维护的义务。
(3)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尽到及时救助和及时通知的义务。
司法实务中,法院对校园霸凌事件中学校注意义务的程度需要根据具体事故的类型、原因、场地等来具体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