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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育为条件的夫妻间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作者:任富  更新时间 : 2024-03-25  浏览量:54

       对以生育为生效条件的夫妻间赠与合同,以诚实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明确了其效力、履行、任意撤销的三个方面的具体规则:就合同效力而言,以女方生育子女为生效条件的夫妻间赠与合同,在未限制双方生育权及其他人身权利时,不违反公序良俗,合同有效。就离婚对合同的影响而言,以生育为条件的夫妻间赠与合同,目的不仅仅在于维护良好的婚姻关系,更在于对于生育子女的女方的照顾与补偿。即使婚姻关系解除,女方生育子女的事实也不容否定,双方作为子女父母的人身关系依然存续,履行合同仍然能达到照顾、补偿女方的目的。且该合同具有明显的道德义务性质,不应当允许任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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