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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杨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量:1288

  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登记申请需要的资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登记条件

  离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登记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登记手续是:

  1.夫妻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登记材料;

  4.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一个月);

  5.离婚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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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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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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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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