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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过错推定情形有哪些

作者:刘春锇  更新时间 : 2024-03-21  浏览量:34

  一、医疗机构过错推定情形有哪些

  医疗机构过错推定情形如下: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务人员未尽到前述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过错可以申请鉴定吗

  医疗过错可以申请鉴定,医疗过错鉴定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法制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科学、客观原则;

  4.独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5.及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离原则;

  7.保守秘密原则;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监督原则。

医疗机构过错推定情形

  三、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以上内容由刘春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春锇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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