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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违约金是什么
来源:王一钞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量:959

  一、适用违约金是什么

  适用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规定,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补偿,是一种补偿性的经济制裁措施。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另一方不得再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需有证据违约金不需举证)。

  二、适用违约金条款的约定

  适用违约金条款的约定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造成的损失的30%,才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适用违约金

  三、合同上违约金怎么写

  1.写明当事人双方的信息;

  2.双方的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

  3.违约之后的赔偿以及赔偿支付的方式;

  4.注明双方当事人签字、合同订立的时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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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一钞
  • 执业律所:
    北京恒都(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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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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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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