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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与撤回有区别吗
来源:黄建里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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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约的撤销与撤回有区别吗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有区别,二者有如下区别:

  1.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

  2.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下列几项:

  1.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3.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4.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

  三、要约形式有哪些?

  要约形式有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以对话或电话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采取书面形式的,要约人以合同、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地表现所载要约内容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找法网提醒,一般交易数额不大、符合交易习惯的,用口头形式要约;数额较大、不即时清结、不动产转让、涉外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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