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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作者:刘福兵  更新时间 : 2024-03-19  浏览量:43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XX诉被告四川XX公司、陈XX、会理县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6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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