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已将房屋卖出但未过户的,名下房产能否执行?
作者:唐敏 更新时间 : 2024-03-18 浏览量:45
债务人已将房屋卖出但未过户的,名下房产能否执行?
买了房,未过户,被法院查封,房屋应该归谁所有?今天看到了这个话题后,思索自己以前代理过的一个债权债务纠纷案。代理债权人在取得一审二审判决胜诉的情况下,因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遂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提交执行申请后,债务人的房产被查封,这时有第三人对查封房产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查封房产存在实际买受人的情况,同时购房人在收到法院的查封公告后,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因此约谈了申请执行人和买房人,这时将面对“买了房,未过户,被法院查封,房屋应该归谁所有的问题?”
购房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些证据证明自己与债务人的房屋买卖合同在申请查封房产之前,未过户是因为房屋是经济适用房并有贷款,在房屋没有还清贷款和满足过户时间条件前,该房不能办理过户,所以不能过户的原因不在买房人。而且交付首付后房屋一直由买房人占用使用并还房贷,主张房屋应归买房人所以不能强制执行。
由于债权人在此期间提出了查封房产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居于上诉事实,告知申请人执行人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债权人选择领取了购房人补交到法院的购房款。在类似情况中,购房人在交了购房款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办理过户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应注意避免。在买卖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办理过户的约定,以免房子因卖房人债务纠纷被查封后给自己带来烦心事。在此类案件中,购房人与债务人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否已支付涉案房屋购房款,并在法院查封前已入住,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是判断房屋是否能排除强制执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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