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民律师亲办案例
网络犯罪管辖权如何确定
来源:李香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5
浏览量:1164

  一、网络犯罪管辖权如何确定

  网络犯罪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根据网址确定犯罪管辖权;

  2.根据被发现侵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确定管辖权;

  3.根据受害单位或个人系统、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确定管辖权;

  4.根据受害单位或个人系统、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确定管辖权。

  二、网络犯罪构成特征包括哪些?

  第一,犯罪主体多样化和年轻化。找法网提醒您,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覆盖,现在各种行业,各种年龄的人都有可能网络犯罪。其中青少年上网犯罪的占比例较大;

  第二,犯罪手法专业化和智能化。目前犯罪分子对计算机网络研究比较深刻,可以熟知其特性和存在的漏洞;

  第三,犯罪对象的普遍性。社会科技的发展让犯罪分子从侵入个人信息到偷盗国家机密等侵害行为。

网络犯罪管辖

  三、网络犯罪有可能被中止吗

  网络犯罪是有中止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网络犯罪中止的,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以上内容由李香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香民律师咨询。
李香民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334好评数75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幢5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香民
  • 执业律所: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201*********90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吉林省-长春
  •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幢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