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宿迁律师>宿城区律师>刘波律师 > 律师文集

多少岁无刑事责任

作者:刘波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3-15 14:01 浏览量:52

  一、多少岁无刑事责任

  十二周岁以下的自然人无刑事责任,即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符合特定条件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下列8类罪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已满十六周岁,只要行为构成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

  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精神病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具体的情况: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无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的刑罚有哪些

  刑事责任的刑罚有如下几类: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找法网提醒,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在线咨询刘波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106

  • 好评:8

咨询电话:15951590886
找法网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