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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作者:崔萍  更新时间 : 2024-03-15  浏览量:48

  一、继承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房子需要以下手续: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遗产继承的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等材办理继承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房产继承过户办理多久能拿到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是能拿到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继承房子

  三、房产继承没有遗嘱的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没有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以上内容由崔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崔萍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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