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新红律师亲办案例
合同怎样约定管辖法院
来源:贾新红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量:1121

  一、合同怎样约定管辖法院

  合同如下约定管辖法院:

  1.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

  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如下:

  1.实际履行,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

  2.协作履行,即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

  3.经济合理,即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

  4.适当履行,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的履行债务,故又称全面履行或正确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即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发生当事人在订约当时所预料不及的客观情况,致使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管辖法院

  三、合同履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履行有如下注意事项:

  1.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自己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签收效力上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注意诉讼时效的经过,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5.合同的解约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的方式进行。

以上内容由贾新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贾新红律师咨询。
贾新红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1好评数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贾新红
  • 执业律所:
    黑龙江红兴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2331*********52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黑龙江-双鸭山
  • 地  址: